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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5資本市場財務造假大盤點,都是雷!踩雷、掃雷的你,該看看!

    2019-03-28 11:33:06

    A股市場騙子多,財務造假、虛假披露、內幕交易等違法活動頻繁,散戶們被大割韭菜時憤憤不平,感覺無處伸冤,啞巴吃黃連!但股市牛一點,韭菜們就如魚兒得水一樣,只有7秒鐘的記憶,又愉快的瘋炒垃圾股、巨虧股和財務造假股,真是悲哀啊。315打假,還是給財務造假的上市公司、中介機構曝曝光!資本市場違法由于處罰過輕,違法犯罪的成本太低,被網友戲稱“鼓勵性”處罰,國家和人民對違法代價之低已經極度不滿,國家高層已明確提出要大幅提高資本市場違法犯罪的成本,全國人大代表也紛紛提出建議,要求敢于端掉中介機構的飯碗,看來嚴格執法是整個國家的需要,是資本市場健康發展之需要,也是注冊制、科創板成功推行之關鍵!若財務造假繼續泛濫,科創板在誠信缺失的市場將無法獲得成功!國家發展壯大資本市場的戰略,在于嚴格執法,建設誠信的資本市場生態環境!

    康美藥業,醫藥行業的大白馬,市值曾沖破千億大關,市場上追捧者無數,市場上負面消息不斷,證監會已立案調查。有股民(劉志清)連續四年持續告上市公司康美藥業虛假陳述、財務造假,告證監會不立案查處瀆職,一審不服、二審不服、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再審但最終還是敗訴。最高法裁定書018年12月11日剛剛在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巧合的是,僅僅10多天后即2018年12月28日,證監會決定對康美藥業進行立案調查。資本市場,還是要發揮投資者、職工、媒體等整個社會的監督,投資者不會無緣無故沒有點證據花這么長時間向證監會舉報,除非有精神病?

    市場有人舉報財務造假,沒料舉報不停,你信嗎?有的上市公司被爆料財務造假,證券市場新聞天天爆,怎么就不見交易所、證監會問詢!希望政府所說的監管大數據真得有用,為投資者排雷、保護投資者是監管應有的ze

    我們看看《證券法》之規定,對于出具虛假文件的機構,情節嚴重的,法律規定要暫停或撤銷機構的業相關業務許可,處以業務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但我們在實際的案例中可以看到,即使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十分嚴重,甚至為此退市構成欺詐上市,投資者損失慘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財務造假大案的處罰中竟然罰款也沒有到達5倍的上限,也未暫停相關機構的業務資格,更別說撤銷中介機構的業務資格了。由于上市公司、中介機構的違法成本太低,處罰力度太小,讓一些上市公司、中介機構以及社會大眾對違法情節嚴重的理解出現嚴重偏差,若欺詐上市、性質惡劣的嚴重財務造假給投資者造成嚴重的損失,也給資本市場誠信的健康生態造成極大的危害,都不按照情節嚴重罰款或暫停、撤銷相關機構的業務資格的話,將對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和IPO欺詐上市不會構成任何威懾,市場財務造假只會越來越多,違法機構罰款交完繼續欺詐,真得就變成鼓勵性處罰了!本文對于2018年資本市場重要的財務造假的進行了盤點,形勢逼人啊。現在,國家各個層面紛紛發聲加大處罰力度,資本市場低成本違法違規額韭菜的時代馬上要結束了!

    《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保薦人出具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保薦書,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定職責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業務收入,并處以業務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暫停或者撤銷相關業務許可。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任職資格或者證券從業資格。

    《證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條規定:證券服務機構未勤勉盡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責令改正,沒收業務收入,暫停或者撤銷證券服務業務許可,并處以業務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撤銷證券從業資格,并處以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這規定,好像要求責令改正、撤銷或暫停業務許可、罰款一次性處罰,也沒有看見可以拆開處罰的依據,但實際處罰時好像是選擇性的選取上述處罰工具)

    一、財務造假及欺詐上市處罰案例,2013年處罰端掉中介飯碗,之后處罰較輕

    繼銀廣夏、勝景山河、綠大地之后,萬福生科、欣泰電器、金亞科技等等,上市公司IPO造假案的頻頻發生,既讓投資者觸目驚心,在一定程度上也讓投資者對資本市場誠信失去了信心,經過一道又一道中介機構內核、證監會預審、發審委審核的報表和招股說明書,為何還會出現這么嚴重的財務造假和虛假陳述,我們還可以參考什么來進行投資決策?A股發展30年,財務造假欺詐發行退市的自2017年8月才誕生了第一例,制度完善建設之緩慢也令人噓噓!

    經查看案例,2013年財務造假欺詐上市處罰較為嚴厲,處罰也十分的科學,不但追究項目人員的責任,也追究保薦機構負責人的責任,這對于保證推薦上市公司質量、保護投資者極為關鍵!而且2013年處罰的欺詐上市案中,都端掉了保薦機構和會計師的飯碗,嚴格執行了《證券法》的規定,對上市公司和中介機構造成極大的威懾!但之后的處罰都較輕微,沒有中介機構端掉飯碗的案例,處罰較為溫柔!甚至有的會計師、保薦機構頻頻發生大案,罰款交完不影響任何業務開展,給市場造成巨大的影響。所以現在全國上下都要求提高資本市場的違法犯罪成本,一致呼吁嚴格執法,2013年的處罰案例值得監管學習和參考!

    1、萬福生科IPO造假—保薦制以來對保薦機構處罰最為嚴厲的處罰案例,唯一一次端掉了保薦機構的飯碗

    2008年至2010年,萬福生科分別虛增銷售收入約1.2億元、1.5億元、1.9億元,3年合計虛增營業利潤約1億1298萬元。證監會責令萬福生科改正違法行為,罰款30萬元。對萬福生科董事長兼總經理龔永福給予警吿,罰款30萬元,同時對龔永福和財務總監覃學軍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并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013年9月,證監會責令保薦機構平安證券改正違法行為,給予警告,沒收業務收入2555萬元,并處以5110萬元罰款,暫停保薦業務許可3個月,這也是自證監會2004年保薦制度出臺以來最嚴厲的罰單;同時對保薦代表人吳文浩、何濤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撤銷保薦人資格,撤銷證券從業資格,采取終生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保薦業務負責人,內核負責人薛榮年、曾年生和崔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撤銷證券從業資格;對保薦項目協辦人湯德智給予警告并處以10萬元罰款,撤銷證券從業資格。

    這個處罰案例總,保薦機構主要負責人也必須承擔責任,對任期期間所保薦的上市公司,終身負責。本來這是個良好的開頭,保薦機構負責人也要承擔責任,這對于提高IPO申報質量極為重要,證監會在申報文件上也要求保薦機構業務負責人、總經理、內核負責人等對其所出具的文件的真實性負法律責任,制度是好的,但出事后沒有對保薦機構的高層問責,確實挺失敗。大領導一句話,有時風險項目也得硬推,小小保薦人只是執行者而已,對保薦機構負責人追責必然對控制風險、提高上市公司質量至關重要!學學香港證監會,近年香港新上市公司素質每況愈下,香港證監會明確要嚴打上市保薦人失職行為,追究保薦人公司及其高級管理層的責任,嚴懲上市保薦人,4大全球知名投行共被罰八億歷史破紀錄,中介機構吊銷牌照一年,保薦人牌照被吊銷2年,徹底被端掉了保薦機構和保薦人的飯碗!

    2、綠大地IPO財務造假——撤銷會計師的證券服務業務許可,端掉會計師事務所的飯碗

    2004年至2009年間,綠大地在不具備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情況下,未達到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發行股票并上市的目的,經過被告人何學葵、蔣凱西、龐明星的共謀、策劃,由被告人趙海麗、趙海艷登記注冊了一批由綠大地實際控制或者掌握銀行賬戶的關聯公司,并利用相關銀行賬戶操控資金流轉,采用偽造合同、發票、工商登記資料等手段,少付多列,將款項支付給其控制的公司組成人員,虛構交易業務、虛增資產、虛增收入。

    綠大地在2007年、2008年、2009年年度報告中虛增資產、虛增業務收入,其中綠大地在2007年年度報告中虛增資產21,240,000元,虛增收入96,599,026.78元;在2008年年度報告中虛增資產163,353,150元,虛增收入85,646,822.39元;在2009年年度報告中虛增資產104,070,550元,虛增收入68,560,911.94元。證監會處罰決定如下:責令綠大地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趙國權等董監高負責人給予警告和罰款30萬或10萬元。

    2013年2月,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綠大地欺詐上市案作出判決,認定綠大地和公司原實際控制人何學葵等人的行為構成欺詐發行股票罪,非法募集資金3.4629億元,并判處罰金1040萬元;何學葵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60萬元。綠大地公司原財務總監蔣凱西、綠大地公司聘請的原財務顧問龐明星、綠大地公司原出納主管趙海麗、綠大地原大客戶中心負責人趙海艷等也分別被判處6年至2年3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這是首個被采取刑事處罰的欺詐上市案。

    深圳鵬城在綠大地欺詐發行上市時未勤勉盡責,未發現綠大地為發行上市所編制的財務報表編造虛假資產、虛假業務收入,從而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發表不恰當的審計意見。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條的規定,中國證監會、財政部決定:撤銷深圳鵬城的證券服務業務許可。證監會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廖福澍、姚國勇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對廖福澍、姚國勇終身證券市場禁入。

    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黎海祥、李迅冬),聯合證券在綠大地欺詐發行上市時未勤勉盡責,未發現綠大地在招股說明書中編造虛假資產、虛假業務收入。沒收聯合證券業務收入1200萬元,并處以1200萬元罰款。鑒于聯合證券已于2009年與其大股東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進行了業務整合,已更名為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上述罰沒款由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支付。對黎海祥、李迅冬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撤銷黎海祥、李迅冬保薦代表人資格和證券從業資格。

    3、欣泰電器股票欺詐發行——未端掉中介機構的飯碗,處罰較輕

    2016年7月份,因欺詐發行及信息披露違法,欣泰電氣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處罰。欣泰電氣原董事長暨實際控制人溫德乙也被中國證監會給予警告,并處以892萬元罰款,并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2017年8月26日,欣泰電氣正式退出A股市場。

    欣泰電氣是我國證券市場首例因欺詐發行被強制退市公司。2016年7月,證監會先后對欣泰電氣、保薦券商興業證券、審計機構北京興華會計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機構東易律師事務所開出罰單。

    興業證券作為欣泰電氣IPO的保薦機構,在推薦欣泰電氣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過程中,出具的發行保薦書和財務自查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未發現招股意向書和招股說明書中的有關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證監會決定對興業證券給予警告,沒收保薦業務收入1,200萬元,并處以2,400萬元罰款,沒收承銷股票違法所得2,078萬元,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保薦代表人蘭翔、伍文祥給予警告,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撤銷證券從業資格,對保薦代表人蘭翔、伍文祥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證券法規定:保薦人出具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保薦書,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定職責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業務收入,并處以業務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暫停或者撤銷相關業務許可。對興業證券的全部罰款,都不到違法所得的2倍,也未暫停或者撤銷相關業務許可,這說明欣泰電氣欺詐上市保薦機構所犯錯誤竟然不構成情節嚴重的情形!欺詐上市都構成情節嚴重,證券市場還有什么比這更惡劣的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

    興華會計師事務所作為審計機構,出具的相關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證監會決定對興華會計師事務所責令改正,沒收業務收入322.44萬元,并處以967.32萬元罰款;對簽字注冊會計師王全洲、楊軼輝、王權生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對簽字注冊會計師王全洲、楊軼輝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簽字注冊會計師王權生采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罰款也未到達5倍最高罰款,也未暫停或者撤銷相關業務許可)。

    據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會決定責令北京市東易律師事務所改正,沒收業務收入90萬元,并處以180萬元罰款。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郭立軍、陳燕殊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罰款也未到達5倍最高罰款,也未暫停或者撤銷相關業務許可)

    4、金亞科技財務造假、欺詐上市

    2018年3月1日,中國證監會對金亞科技作出行政處罰,主要涉及金亞科技2014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金亞科技通過虛構客戶、偽造合同、偽造銀行單據、偽造材料產品收發記錄、隱瞞費用支出等方式,虛構利潤總額 8049.55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比例為335.14%。同時,金亞科技還在該年度年報中虛增銀行存款約2.2億元,虛列預付工程款3.1億元。詳細: 虛增銀行存款2.2億,虛增利潤0.8億。

    2018年6月25日,深交所接到中國證監會稽查局《關于通報金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情況的函》(稽查局函〔2018〕527 號)。2016年8月22日,證監會對金亞科技涉嫌欺詐發行股票等違法行為立案調查。金亞科技在IPO申報材料中虛增2008年、2009年1至6月營業收入,占當期公開披露營業收入的47.49%、68.97%;虛增2008年、2009年1至6月利潤,分別占當期公開披露利潤的 85.96%、109.3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有關規定,金亞科技上述行為涉嫌構成欺詐發行股票罪。根據《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及有關規定,證監會已于近日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

    5、粵傳媒并購詐騙案

    2014年5月,粵傳媒業務轉型,收購上海香榭麗廣告傳媒有限公司。香榭麗公司及葉玫等人在與粵傳媒簽訂、履行購買資產協議及盈利預測補償協議過程中,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粵傳媒現金、股份等并購對價共計4.5億元,及后續增資4500萬元。2018年5月25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件公開宣判上海香榭麗廣告傳媒股份有限公司、葉玫、喬旭東、周思海合同詐騙罪、單位行賄罪一案;香榭麗實際控制人被判15年半,共同創始人被判決10年,財務總監被判4年。這樁并購最凄慘的是,不僅僅是目標公司老股東,上市公司、券商均有人遭受牢獄之災。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13年至2014年,鄭劍輝在東方花旗證券任業務總監期間,先后7次賄送粵傳媒董事會秘書鄭劍輝合計145萬元,最終,東方花旗該重組項目的財務顧問主辦人鄭劍輝犯行賄罪和單位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此外,早在2017年12月25日,粵傳媒時任總經理以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被判11年;而2018年5月,上市公司粵傳媒時任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以受賄罪、行賄罪、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被判11年;并購后被粵傳媒委派香榭麗的副總經理、董事長兼法定代表人以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和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被判8年。

    2018年11月,東方花旗公告收到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證監會認為,東方花旗為粵傳媒重大資產重組出具的財務顧問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中國證監會責令東方花旗改正,沒收業務收入595 萬元,并處以1785萬元罰款; 對項目主辦人鄭劍輝和蔡軍強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罰款也未到達5倍最高罰款,也未暫停或者撤銷相關業務許可,不構成證券法中情節嚴重的情形)

     

    我們盤點一下2018年資本市場財務造假的案例(統計不全,僅僅列示一部分):

    1、爾康制藥:績優大白馬股一樣財務造假

    爾康制藥存在經濟業務不應確認為銷售收入以及子公司216噸改性淀粉銷售退回未確認等行為,因此爾康制藥2015年財報虛增收入1805.89萬元,虛增凈利潤1585.97萬元,2016年年度財務報表虛增營業收入2.55億元,虛增凈利潤2.32億元,占披露凈利潤的22.63%。湖南證監局擬對爾康制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同時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帥放文、劉愛軍及其他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罰款。12月17日,天健注冊會計師也受到嚴厲懲罰,被采取了采取監管談話措施!賀夢然、胡萍作為爾康制藥2015年度審計報告簽字會計師,賀夢然、嚴芬作為爾康制藥2016年度審計報告簽字會計師,未發現爾康制藥上述虛增營業收入及凈利潤的情形。上述行為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五十三條的規定。依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六十五條,湖南證監局要求上述三人于2018年12月21日上午9時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到湖南證監局接受監管談話。

    2、*ST華澤:13億票據造假大案,手段堪稱高明

    華澤鈷鎳2013年、2014年年報和2015年半年報存在虛假記載:為掩蓋關聯方長期占用資金的事實,華澤鈷鎳搜集票據復印件,將無效票據入賬充當還款。華澤鈷鎳2013年應收票據的期末余額為13.25億元,其中13.19億元元為無效票據。2014年應收票據的期末余額為13.64億元,其中13.62億元為無效票據。

    2013年至2015年上半年,華澤鈷鎳累計發生向關聯方提供資金的關聯交易8.9億元、30.4億元、14.9億元,關聯方資金占用余額達13.3億元。為掩蓋關聯方長期占用資金的事實,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濤等人先后通過虛構采購合同、虛構代付業務、憑空進行票據背書等違法手段,將37.8億元無效票據入賬充當還款。2018年1月,證監會依法對華澤鈷鎳作出行政處罰。同年8月,將相關人員涉嫌證券犯罪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018年12月,證監會依法對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及相關從業人員作出行政處罰。

    因公司保薦業務及財務顧問業務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于國信證券保薦業務行為,責令公司改正,給予警告,沒收保薦業務收入100萬元,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于公司并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行為,責令公司改正,沒收并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收入600萬元,并處以1800萬元罰款。

    3、寧波東力并購詐騙案財務造假

    2017年初,寧波東力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向12名交易對象購買其持有的深圳市年富供應鏈有限公司(簡稱“年富供應鏈”)100%股權,交易對價為21.6億元,年富供應鏈的凈資產賬面價值為2.7億,評估增值為702.69%!收購完成后,給寧波東力帶來了17.51億的商譽。年富供應鏈于2017年8月納入公司合并范圍。孰知,2017年報公告不久,寧波東力公告稱,李文國及年富供應鏈高管團隊涉嫌在與公司簽訂業績補償協議的過程中,隱瞞年富供應鏈實際經營情況,通過多家海外關聯企業,侵占公司資金,與客戶串通,大肆財務造假,騙取公司股份及現金對價21.6億元,騙取公司增資款2億元,誘騙公司為年富供應鏈擔保15億元,致使公司遭受重大經濟損失。2018年6月28日,寧波東力向公安機關舉報李文國等人的合同詐騙行為;隨后,寧波市公安局已對該案立案偵查,年富供應鏈法定代表人李文國已被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2017年8月,年富供應鏈法定代表人兼公司副董事長李文國,年富供應鏈總裁兼公司董事楊戰武因涉嫌合同詐騙罪、違規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寧波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財務總監劉斌、金融副總裁秦理、業務副總裁徐莘棟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運營副總裁林文勝和風控總監張愛民失聯。

    并購標的公司納入合并報表一年就申請破產清算,幾十億瞬間灰飛煙滅:埃富拓公司以年富供應鏈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為由,向法院申請年富供應鏈破產清算。根據法院的裁定書,年富供應鏈已進入破產清算程序,由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寧波東力不再控制年富供應鏈,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年富供應鏈不再納入本公司合并財務報表范圍。由于年富供應鏈申請破產,寧波東力2018年巨虧近30億元。

    4、天山生物并購詐騙案財務造假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 300313 證券簡稱:天山生物)主要從事農牧業, 2017年8月,天山生物計劃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大象廣告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大象廣告”)96.21%股權,隨后經證監會并購重組委核準后,大象廣告于2018年5月納入公司合并范圍。并購未多久,天山生物檢查發現,陳德宏在重組、經營過程中涉嫌合同詐騙、挪用大象廣告巨額資金和違規擔保等違法違規行為,導致大象廣告涉訴及多個賬戶被凍結。被迫無奈,天山生物向公安報案,2018 年12月22日,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就天山生物被合同詐騙一案立案偵查,并決定對陳德宏等人的股票予以凍結。根據天山生物的披露,業績承諾人陳德宏主要違法行為如下:相關借款未在其賬面記錄,累計金額為1.75億元;違規擔保高達3.57億元、陳德宏挪用資金4.48億元。

    5、中訊郵電——財務造假人類新發明,全世界首創,震驚中外

    以前財務造假還要忙著偽造合同、偽造驗收報告、偽造發貨記錄等,造假也是個系統工程,否則漏洞百出,所以財務造假是個累活。中國資本市場有家公司干脆來個絕的,直接偽造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報告,這多省事啊!自己直接動手,寫好報告,直接公告,還省了審計費用,全世界首創,人類新發明!2017年 6 月 30 日,張家港中訊郵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 2016 年年報中稱“北京永拓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公司出具了標準無保留審計報告”。經查,北京永拓會計師事務所未承接公司的年報審計業務,未曾出具公司提供的北京永拓審會字[2017]第 305196 號審計報告,公司披露的上述 2016 年審計意見虛假。

    6、ST圣萊:通過政府機構虛構政府補助,通過政府權威和公信力造假,造假水平世界一流,全球頂尖的造假水平

    為防止公司股票因連續虧損而被特別處理,時任董事長胡宜東在圣萊達主業虧損的情況下,通過虛構影視版權轉讓業務、政府補助虛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潤虛增收入和凈利潤,導致圣萊達2015年度變虧為盈。證監會依據《證券法》責令生來的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

    2015年12月31日,圣萊達發布《關于收到政府補助的公告》,稱收到寧波市江北區慈城鎮經濟發展局和寧波市江北區慈城鎮財政局聯合發文,公司獲得極速咖啡機研發項目財政綜合補助1000萬元,確認為2015年度本期收入。為防止公司股票被特別處理,時任董事長胡宜東請求寧波市江北區慈城鎮人民政府(以下簡稱慈城鎮政府)幫助,形成以獲得政府補助的形式虛增利潤的方案:慈城鎮政府不用實際出資,由圣萊達第一大股東寧波金陽光電熱科技有限公司先以稅收保證金的名義向慈城鎮政府轉賬1000萬元,然后再由慈城鎮政府以財政補助的名義將錢打給圣萊達。2015年12月29日,寧波金陽光轉款1000萬元至慈城鎮政府會計核算中心。2015年12月30日,慈城鎮人民政府會計核算中心轉給圣萊達1000萬元。

    7、宜通世紀隱瞞債務并購詐騙案,業績補償承諾方方炎林被逮捕

    廣東宜通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宜通世紀”或“公司”)經中國證監會批準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相結合的方式,購買方炎林等16 名交易對方持有的深圳市倍泰健康測量分析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倍泰健康”)100%股權,并向不超過5名符合條件的特定投資者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不超過48,200 萬元,并于2017年完成收購倍泰健康100%股權的重組。重組時被隱瞞的2016年7月發生的7000萬元債務浮出水面,上市公司子公司成被告。倍泰健康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收到深圳仲裁委員會出具的《仲裁通知書》【( 2018)深仲受字第 908 號】,仲裁事項當事人許冠群要求倍泰健康償還7000萬元及其利息。倍泰健康于2016年7月25日與申請人簽訂了《借款合同》,向申請人借款人民幣7000萬元。同日,方炎林、李詢與許冠群簽訂了《保證擔保合同》,約定方炎林、李詢對與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向申請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上述借款到期后,被申請人未按期清償本金70,000,000 元及利息24,473,000 元,方炎林、李詢亦未能代第一被申請人清償。此后,倍泰健康不斷爆出被隱瞞的債務糾紛。因倍泰健康董事長方炎林及總經理李詢在重組時對上市公司隱瞞債務、合同詐騙、非法占用倍泰健康資金和多次違規質押非法套取資金等違法行為,宜通世紀向廣州市天河區公安局報案,已被公安立案偵查,倍泰健康董事長方炎林及總經理李詢涉嫌犯罪。2018年8月20日,方炎林因已被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8、銀都傳媒:財務造假被處罰,要求對第三方服務機構進行調查并予以行政處罰

    銀都傳媒連續三年財務造假,2014年,銀都傳媒虛增主營業務收入12,900,000.02元,占銀都傳媒公司2014年年度報告披露的主營業務收入金額的41.30%。2015年年度報告虛增主營業務收入31,397,508.47元,占銀都傳媒公司2015年年度報告披露的主營業務收入金額的59.84%。

    2016年上半年,銀都傳媒總計虛增主營業務收入10,517,475.78萬元,占銀都傳媒公司2016年半年度報告披露的主營業務收入金額的60.20%。造假收入金額占收入比重較大,而且存在關聯方資金占用,虛假披露關聯關系等嚴重問題,上市公司稱上述違法事實均系銀都傳媒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關杭軍、李文二人共同合謀所為的犯罪行為,部分董事監事高管系關杭軍、李文實施犯罪行為所欺騙,同時應考慮部分董事監事高管的報告情節,請求免于處罰,并要求對第三方服務機構進行調查并予以行政處罰!

    最終,證監會對銀都傳媒公司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湖北證監局同時對本案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關杭軍、李文、蘇金菊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

    9、溫迪數字財務造假被處罰,要求處罰審計機構和會計師

    2015年,溫迪數字以將未實際履行的合同確認收入的方式虛構營業收入,虛增營業收入1,745.28萬元,占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14.91%;虛增利潤總額1,745.28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69%;2016年上半年,虛增營業收入1,635.22萬元,占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17.83%;虛增利潤總額1,635.22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43.2%。廣東溫迪數字傳播股份有限公司因為財務造假和信息違規披露被證監會行政處罰,警告并罰款60萬元,其董事長、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均被處以警告和罰款。溫迪數字提出申辯意見時直接要求:如果溫迪數字存在“虛假記載”違法行為,為溫迪數字出具2015年年度報告的審計機構、會計師也應受到行政處罰。

    10、昆明機床——審計師發現財務造假,上市公司為避免暫停上市連續三年實施財務造假

    2017年3月21日,*ST昆機發布《關于在2016年年度報告審計過程中發現以往年度可能涉嫌財務違規的重大風險公告》,稱在2016年年度報告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發現在2016年年度公司存在存貨不實、收入跨期等問題。隨即公司展開自查,并發現以往年度存貨、收入及費用等事項存在涉嫌財務違規的重大問題。具體問題包括存貨不實問題、費用少計問題、銷售收入確認問題、控股子公司存在“多賬套”及票據涂改等問題。涉嫌財務違規公告發布后的第二天,即3月22日,*st昆機便接到了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時隔近八個月,中國證監會下發的一紙《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披露了*st昆機涉嫌違法的造假細節,董監高被集體處罰,其中3人被市場禁入,財務部經理也沒有逃脫。

    證監會查實*ST昆機2013年至2015年涉嫌財務造假的手法主要是:其通過跨期確認收入、虛計收入和虛增合同價格三種方式來虛增收入,三年虛增收入共計4.8億元;同時,其還通過少計提辭退員工福利和高管薪酬的方式虛增利潤2960.8萬元;此外,公司在存貨數據上也存在虛假記載問題。據悉,2013年至2015年,*ST昆機通過設置賬外產成品庫房、虛構生產業務、虛假降低實際產品制造成本等方式,多計各期營業成本,少計各年度期末存貨,虛增利潤2.28億元。為此,證監會擬對*ST昆機處以頂格60萬元罰款,28名時任高管也全部被予以行政處罰。證監會修訂上市公司退市管理辦法后,2018年5月22日晚間,上交所連發四份公告,*ST昆機被終止上市。根據規定,自5月30日起,兩公司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上交所在退市整理期屆滿后5個交易日內,對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終止上市。

    11、*ST凡谷財務造假:都怪財務人員處理失誤,太沒有勝任能力了!

    2018年3月2日,收到湖北證監局送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其2016年半年報和三季報均存在虛假信息披露。武漢凡谷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武漢凡谷)少計自制半成品的領用,導致2016年半年度報告合并報表虛增營業利潤15,595,879.52元,虛增存貨15,595,879.52元,武漢凡谷虛增的營業利潤占當期披露營業利潤的51.17%。2016年第三季度報告合并報表虛增營業利潤38,106,460.58元,虛增存貨53,702,340.10元,武漢凡谷虛增的營業利潤占當期披露的營業利潤的115.09%。湖北證監局決定對武漢凡谷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孟凡博、王志松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范志輝給予警告,并處以3萬元罰款。

    對于如此重大的虛增的營業利潤、虛增存貨的事項,凡谷電子的解釋是:因為2016年業務需要進行了財務人員的崗位調整,由于工作交接不全面,新上崗的財務人員在數據處理環節出現失誤,成本核算中出現較大會計差錯。

    12、金亞科技—偽造銀行單據,上市10年卻爆出IPO造假欺詐上市

    2018年3月,證監會依法對金亞科技及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行政處罰,同年6月,證監會依法將相關人員涉嫌欺詐發行等犯罪問題移送公安機關。同年8月,證監會依法對立信所及相關人員作出行政處罰。金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金亞科技)通過虛構客戶和業務、偽造合同等方式虛增收入和利潤,騙取首次公開發行(IPO)核準。金亞科技2014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金亞科技通過虛構客戶、偽造合同、偽造銀行單據、偽造材料產品收發記錄、隱瞞費用支出等方式,虛增利潤總額8049萬元,占當期披露的利潤總額的比例為335.14%。同時,金亞科技2014年年度報告虛增銀行存款2.18億元,虛列預付工程款3.1億元。金亞科技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63條規定,依據《證券法》第193條規定,證監會決定對金亞科技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周旭輝給予警告,并處以90萬元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30萬元,作為實際控制人罰款60萬元;對張法德、丁勇和等16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0萬元至30萬元不等的罰款。

    13、*ST上普:央企背景一樣進行財務造假

    經證監局查明,上海普天為彌補2014年度利潤缺口、完成利潤指標,2014年9月至11月通過3筆虛假的三方貿易,合計虛增2014年度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分別為4261.75萬元和998.4萬元,占上海普天2014年度合并財務報表利潤總額1354.96萬元的73.68%。2018年5月被暫停上市的*ST上普目前還在艱難地謀劃恢復上市。

    在上述三方貿易中,貿易合同的標的貨物相同,簽訂合同及支付款項的時間相同或相近,在流程上均是由上海普天對外銷售,最后又由上海普天購回,貿易流程與資金劃轉形成閉環,且所涉及的貨物均以虛擬庫的形式出入庫,不發生實物流轉,屬于虛假貿易。針對上海普天存在的違法事實,上海證監局決定:對上海普天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40萬元罰款。證監會處罰結果也讓人大為詫異,處罰最重的竟然是總經理助理(被罰款40萬元),其次是財務總監(被罰款30萬元),而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被罰款10萬元,董事長被罰款5萬元,這職位越高,處罰越輕,也不知道什么道理。

    14、聯建光電(證券代碼:300269):業績優良竟然也財務造假

    聯建光電2014年、2015年、2016年披露的凈利潤分別為1.34億元、2.24億元和2.59億元,堪稱業績優良,這么好的經營業績竟然也造假,太讓人意外了!

    根據《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聯建光電2014-2016年連續三年財務造假,2014年至2016年,聯建光電全資子公司通過虛構廣告業務收入、跨期確認廣告業務收入等方式,共虛增營業收入6178.7萬元,虛增利潤6047.25萬元,虛增利潤占當期利潤總額的比重分別為3.82%、12.97%和4.07%。

    15、五洋建設欺詐發行公司債券

    五洋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五洋建設)為了符合公司債券公開發行條件,將工程項目應收賬款和應付賬款“對抵”后少計提壞賬準備,騙取了債券發行核準并多次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2018年7月,證監會依法對五洋建設及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行政處罰。

    16、中兵紅箭:虛增利潤比例未超過10%依然領受處罰

    虛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潤,未按企業會計準則核算應收賬款壞賬準備。2014年-2016年的財務報告存在虛假披露,2014年度、2015年度分別虛增利潤93.7萬元、2730.89萬元,2016年度虛減利潤555.99萬元。

    中兵紅箭(證券代碼:000519)2014、2015 年度分別虛增利潤93.7萬元、2730.89萬元,2016年度虛減利潤555.99 萬元,分別占當年度年報披露利潤總額的比例為 0.2%、8.95%、3.52%。中兵紅箭上述年度的財務報告,存在虛假披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南監管局對中兵紅箭進行警告并罰款30萬元,對董監高均處以警告和罰款的處罰。一些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數額較大,但僅僅收到警示函類似的小小警戒,這可能讓中兵紅箭很不開心!

    17、恒順眾昇: 提前確認確認收入被處罰

    青島市恒順眾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恒順眾昇)未及時披露股東所持5%以上股份被質押及解除質押的信息;未如實披露嚴重影響投資計劃進展的信息;未按規定披露關聯關系;提前確認與四川電力1,100萬的設備成套采購收入9,401,709.40元、利潤3,921,394.65元,提前確認與四川電力的9,350萬的設備成套采購收入79,914,529.6元,利潤28,349,077.59元,導致恒順眾昇2014年半年度報告、第三季度報告和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恒順眾昇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63條規定,依據《證券法》第193條規定,我會決定對恒順眾昇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萬元到20萬元不等的罰款。

    18、*ST眾和:未按規定計提逾期貸款的罰息

    眾和未按規定計提逾期貸款的罰息,導致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報告、2016年度半年度報告、2016年第三季度報告、2017年第一季度報告、2017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19、ST仰帆:不應當確認收入合計1.4億元

    為避免因連續虧損而退市,*ST國藥2012年年報披露的4918.9萬元營業收入中,有4115.2萬元為不應當確認的4筆鋼材銷售確認收入,同樣,2013年年度報告披露的1.1億元營業收入中,有16筆共計1.03億元為不應當確認的鋼材銷售收入。

    20、梅安森(證券代碼:300275)財務造假被出具警示函

    根據《重慶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收到重慶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梅安森部分業務收入確認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涉及收入金額 8663.68 萬元,致使你公司 2016年年度報告、 2017 年第一季度報告、2017 年半年度報告、2017 年第三季度報告相關財務數據出現錯報。重慶證監局決定對梅安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21、康盛股份(002418)財務造假1658萬凈利潤被采取責令改正措施

    康盛股份下屬子公司 “成都聯騰”違反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提前確認營業收入5918.8萬元,影響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658.12萬元,導致2017年年度報告不準確,浙江證監局責令該公司及時修正并披露2017年年度報告業績,對董事長陳漢康、總經理周景春、財務總監高翔、董事會秘書毛澤璋采取警示的監管措施。

    22、海聯訊財務操縱,對公司沒有任何監管措施,僅對財務總監出具警示函

    深圳證監局2016年11月對深圳海聯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檢查發現,海聯訊推遲確認收入,把2014年2343萬元系統集成收入推遲至2015年確認,把2014年270萬技術服務費收入推遲至2015年確認,部分代理項目成本結轉不及時,存在跨期收入調節操縱利潤的情形,深圳證監局對海聯訊沒有任何監管措施,僅對財務總監出具警示函。

    23、亨達股份:虛假記載銀行存款近5億元,隱瞞披露銀行借款數億元

    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間,亨達股份虛假記載專賣店收入3億元,其中2014年虛增收入0.99億元;2015年虛增收入1.50億元;2016年上半年虛增收入0.51億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亨達股份虛假記載銀行存款余額4.89億元。2014年至2016年上半年亨達股份未如實披露銀行借款金額,其中2014年年末余額少披露2.35億元,2015年年末余額少披露3.98億元,2016年上半年余額少披露3.26億元。青島證監局決定對單存禮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24、紅太陽--為IPO財務造假、非法集資被判無期徒刑

    湖南紅太陽電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曾在2013年順利在湖南證監局完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備案,輔導機構為華西證券。湖南紅太陽電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IPO過程中的不擇手段,財務造假、非法集資以粉飾報表違法事實觸目驚心。周紅陽、張春金在紅太陽公司的實際生產經營一直虧損,不符合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交易條件的情況下,為騙取社會公眾信任,在非法集資過程中隱瞞紅太陽公司經營長期虧損、負有巨額債務,通過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募集資金,進行無實質性交易的方式擴大紅太陽公司的財務報表數據,以便達到使紅太陽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交易的目的。為了造假不惜高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但IPO并未“美夢成真”,紅太陽公司造假最終敗露,未能如愿上市,一地雞毛。周紅陽、張春金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式共計向1351人或單位實際非法集資2826461043.49元。其中,用于紅太陽公司正常生產經營使用的集資款總金額為366315010.37元,其余集資款均被用于無實質性交易購銷業務或償付集資款本息等非正常的生產經營事項。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了周紅陽、張春金集資詐騙肖震、李花平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二審刑事裁定書。該案已于2017年12月26日作出判決。宣判后,原審被告人周紅陽、張春金、李花平不服,提出上訴。但最終上訴被駁回。董事長周紅陽夫婦、銷售副總、財務總監均被判刑,最高被判無期徒刑!周紅陽,湖南紅太陽電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婁底市第四屆人大代表,婁底市婁星區第九屆人大代表。想不到,被判了無期徒刑!湖南省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董事長周紅陽犯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董事張春金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銷售副總經理肖震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財務總監李花平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25、超華科技--虛假確認廢料銷售收入277萬元被處罰

    廣東超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超華科技,股票代碼002288)虛假確認廢料銷售收入2,770,505.13 元,導致2014年年度報告利潤總額虛假記載。

      惠州合正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惠州合正)為超華科技的全資孫公司,2014 年期間,惠州合正向常州市鑫之達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之達)銷售覆銅板邊料。惠州合正虛假確認了對鑫之達廢料銷售收入 2,770,505.13 元,導致超華科技 2014 年度利潤總額、合并凈利潤虛增 2,770,505.13 元。虛增利潤總額占超華科技當期利潤總額的 28.01%,虛增凈利潤占超華科技當期合并凈利潤的 23.71%。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責令超華科技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 40 萬元罰款;對梁健鋒給予警告,并處以 20 萬元罰款;對王旭東給予警告,并處以 10 萬元罰款;對范卓給予警告,并處以 3 萬元罰款。


    公司地址:中國.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如意東路36號,農投國際中心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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