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監管一紙新規將網絡小貸打入寒冬,結束“躺贏”時代后,實力派機構遷移消費金融牌照成大勢所趨。
小貸嚴管的另一面,持牌消金迎來了監管的定向“松綁”。11月8日,北京商報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銀保監會辦公廳已在近日下發《關于促進消費金融公司和汽車金融公司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提升金融服務質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除了要求消金機構和汽車金融公司打造核心風控能力、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提升服務實體經濟的質效外,還提出將加大監管政策支持力度,包括適當降低撥備監管要求,拓寬市場化融資手段和增加資本補充方式,監管“松綁”下,此后消金公司也可發行與銀行同等待遇的二級資本債,增強抵御風險能力。
允許發行二級資本債
眾所周知,資本實力是消金機構比拼的競爭關鍵之一。此前,消金公司融資主要通過股東增資、銀行間同業拆借、向金融機構借款、資產證券化、發行金融債等方式。而此次通知中,首次提到消金機構可在銀行間市場發行二級資本債券,引發業內關注。
具體來看,通知主要從拓寬市場化融資渠道以及增加資本補充方式兩方面對消金機構融資手段進行“松綁”。一方面,支持符合許可條件的消金機構、汽車金融公司在銀行間市場發行二級資本債券,拓寬資本補充渠道,增強抵御風險能力;另一方面,支持消金機構、汽車金融公司通過銀登中心開展正常的信貸資產收益權轉讓業務,進一步盤活信貸存量,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優化融資結構,降低流動性風險。
今年來,消金機構“補血”不斷。“此前,消金機構融資渠道比較有限,同業拆借、信貸資產證券化和金融債是頭部機構常用的融資方式。此次監管發文,鼓勵兩類機構可以在銀行間市場發行二級資本債尚屬于首次,二級資本債的期限比較長,有利于改善資金期限結構,并且有利于提升資本充足率。”零壹研究院院長于百程指出。
在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分析師周茂華看來,當前,消費金融國內發展前景廣闊,但消金機構與商業銀行相比也普遍面臨不少發展阻力,例如:消金機構不能吸儲,融資渠道相對較窄,使得消金機構的資金成本相對較高,在實踐中消費金融ABS發行也面臨如何標準化與定價方面的難題。
本次監管層允許符合條件的消金機構發行二級資本債,周茂華認為,將有助于擴寬融資渠道、降低資金成本、提升資金實力、增強抵御風險能力。一方面有助于降低消費者信貸成本、提振市場需求;同時也將引導消金機構摒棄“高風險高收益”的粗放發展模式,更加專注于找準自身發展戰略定位、內部精細化管理、提升服務專業化水平與可持續發展能力。
一持牌消金機構相關負責人進一步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從通知內容來看,將降低消費金融外部融資依賴,有利于消費金融由主體融資向資產融資轉變。
前述人士稱,消費金融的資金來源,以往除了銀行間市場ABS以外,主要靠同業借款、金融債等主體融資,受宏觀政策及同業影響較大,嚴重依賴外部金融市場。允許消費金融在銀登中心開展信貸收益權轉讓,有利于消費金融更好地利用存量資產增強自主融資能力,通過存量資產流轉提升流動性水平,增加消費金融資金可得性,優化融資結構。
麻袋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蘇筱芮則談道,今年兩會期間,曾有相關代表提交了關于支持持牌消金資產批量轉讓的提案,此次政策既是對提案的正面反饋,也充分回應了市場訴求,獲準信貸資產收益權轉讓,能夠增強消金機構的流動性,為探索更多資產處置方式提供了優良路徑,也能提升消金機構的風險對沖能力。
“一緊一松”增強風險抵御
除了融資渠道擴寬外,此次通知中還有一個消金行業關注的重點,即將逾期60天以上的貸款全部納入不良,并允許適當降低撥備監管要求。
具體來看,通知指出,在做實資產風險分類、真實反映資產質量,實現將逾期60天以上的貸款全部納入不良以及資本充足率不低于最低監管要求的前提下,消金機構、汽車金融公司可以向屬地銀保監局申請將撥備覆蓋率監管要求降至不低于130%,汽車金融公司可以申請將貸款撥備率監管要求降至不低于1.5%。
針對不良納入與撥備情況,2020年9月由中國銀行業協會發布的《中國消費金融公司發展報告(2020)》(以下簡稱“報告”)曾指出,截至2020年6月末,消金機構已發展到26家,注冊資本433.4億元,資產規模4861.5億元,貸款余額4686.1億元,服務客戶數1.4億人。在加大資產管理與處置力度方面,截至2020年9月,已有近半數機構將資產劃入不良的標準從逾期90天調整至60天,行業平均撥備覆蓋率提升至186.34%。
“此次通知中,將逾期60天以上的貸款全部納入不良,相比此前的90天要求更加嚴格。”于百程指出,與對銀行的要求一致,監管方目的是以更審慎嚴格的標準來對待資產質量,由于口徑更大,不良貸款數據將會上升。同時,允許消金公司撥備覆蓋率從現有的150%降低至不低于130%,與不良口徑調整形成對沖,實際上并不是放松了風險防范要求。在于百程看來,在不良的納入方式和撥備上,“一緊一松”實則形成了對沖。
一持牌消金機構負責人指出,目前按照監管的要求是150%的撥備覆蓋率要求;本政策將進一步有效提高機構的盈利水平和整體經營指標,以及風險化解能力。具體來看,一方面將給予靈活監管指標,增加經營靈活度鼓勵消費金融發展;同時鼓勵消費金融在嚴格風險暴露的條件下,降低撥備水平,給予消費金融經營更大的靈活性和包容度。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此次通知強調,對于撥備指標下調釋放的貸款損失準備,要優先用于不良貸款核銷,不得用于發放薪酬和分紅。
從此條來看,蘇筱芮告訴北京商報記者,這一政策是有基本目的和前提條件的,那就是要增強消金機構自身的風險抵御能力,將政策釋放的利好真真正正落到實處,而不是挪作他用。
強調消費者權益保護
除了定向政策“松綁”外,監管對后續消金機構的定位及發展也給出了方向:即與商業銀行差異化發展定位,探索優勢細分領域,加快核心數據和客戶資源積累;打造核心風控能力,摒棄“高收益覆蓋高風險”的粗放風控思路,利用金融科技和微貸技術強化自主風控能力建設。
眾所周知,消費金融已是眾多互聯網巨頭與金融資本的必爭之地。在政策紅利、市場逐漸規范下,消金行業今年也引入不少新玩家,包括已經開業的平安消費金融、小米消費金融、陽光消費金融,以及正在籌建的螞蟻消費金融、唯品富邦消費金融等,實力均不容小覷。
蘇筱芮指出,網絡小貸新規出臺后,網絡小貸牌照被“凍結”,各機構從網絡小貸牌照到消費金融牌照的遷移勢在必行。她進一步指出,未來一段時間內,對2020年消金批設窗口期的預判不變,此外在補充資本渠道、監管指標寬松方面將呈現一定的持續性。
不過,通知也強調,消金機構應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主動適應國家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導向,最大限度降低利率水平,清晰披露貸款利率和收費標準,杜絕暴力催收等行為。
同時指出,應自主開展對借款人的信用評分,不得將授信審查和風險控制等核心業務外包;應高度重視借款人自身還款能力,不過度依賴擔保或保險機構的風險兜底。
蘇筱芮指出,從監管點名、監管罰單的動向進行預判,后續,監管也將加大對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個人信息保護的工作力度,機構收到這方面罰單或有所上升,建議機構充分研判合規形勢,在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個人信息保護這兩個重點領域專項排查,建立完善的溝通、處置機制。